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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指导价调整!

北仑发布 2022-05-03


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宁波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管理的指导意见》(甬基教〔2018〕225号),为进一步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推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并依据我区不同星级幼儿园合理办园成本、政府补助状况和群众承受能力,经研究,决定调整全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指导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星级收费指导意见。市四星级以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包括四星级)保教费收费不超过同星级公办园收费标准的20%;市三星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不超过同星级公办园收费标准的40%;市二星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不超过同星级公办园收费标准的50%;市一星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不超过530元;准办园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市一星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须将收费标准报区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后执行。

  二、公办背景下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可以在同星级公办园和同星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之间确定,具体收费标准由辖区街道确定。

  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取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政策。从2019年秋季起招收的新生实行新的收费标准,对中、大班已在园幼儿的保教费收费标准按入园时公布的标准执行。

  四、幼儿园应规范收费项目和标准,接受家长和公众监督。除保教费、服务性收费项目外,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入园幼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园费、教育成本补偿费、学位费等费用;幼儿园在规定的在园时间内,不得以开办实验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亲子班等特色教育的名义另行收取费用,不得巧立名目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违者将根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严肃查处。

  五、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当严格按照星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并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相关内容。

  六、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将保教费用于改善办园条件、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师待遇等,努力提高幼儿园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切实促进我区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七、此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关于调整北仑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费标准的通知》(仑教〔2016〕73号)自行作废。


(北仑发布综合编辑,资料来源:北仑区教育局,封面图:朱省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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